工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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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工会简介

工会干部主要职责

主席

1.负责学院工会全面日常工作,制定实施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年终总结、评先工作。

2.搞好学院工会委员的分工。

3.在党组织领导下,搞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工作,开好院系一级教代会。

副主席

1.协助工会主席抓好全面工作。

2.工会主席不在时,承担工会主席工作。

组织委员

1.负责工会小组的调整和改选工作,指导工会小组开好民主生活会。

2.负责指导工会小组发展新会员工作,负责按转会员组织关系,建立和管理会员档案等。

3.负责每年年底学院工会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表彰工作。

4.会同校工会做好教职工、会员、干部、积极分子的名册和工会组织情况的编制工作。

5.参加校工会召开的组织委员会议。

宣传委员

1.坚持不懈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2.加强对教职工进行职业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

3.及时准确地向校工会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积极反映教职工对学校建设与发展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生活福利委员

1.宣传贯彻党在职工生活方面的方针政策。

2.调查了解学院教职工生活情况,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协助行政做好教职工及家属的丧亡后事。

3.主持学院工会集体福利工作,负责到校工会领取各类物资和购物券。

4.掌握学院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做好账目经费公开工作。

5.协助女工委员做好女教职工的生活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文体委员

1.拟定学院工会的年度文体活动计划。

2.组织学院教职工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女工委员

1.抓好女教职工(特别是青年女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组织开展有益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包括“三八妇女节”期间的相关活动。

3.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青工委员

1.协助组织本单位青年教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

2.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年教职工健康成长的各类活动。

3.了解青年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基本情况,及时向学院反映青年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工会小组组长

1.做好工会小组成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带领小组成员参加各项方针与政策学习,提高小组成员的综合素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

2.动员小组成员参加民主管理,维护小组成员的合法权益,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关心小组成员生活,热心为他们办实事,对生病小组成员进行慰问,开展小组的经济、劳动、生活互助活动。

4.加强工会小组自身建设,传达学院工会各项通知与意见,讨论小组工作,做好发展新会员工作。

5.加强工会小组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小组的民主制度、工作制度、工作台账等,用科学的制度规范工会小组工作。


法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小组长名单及分工

主席:耿自强

副主席:刘顺峰(兼任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肖姗姗

生活福利委员:张宁莎

文体委员:刘力

青工委员:孙祥

女工委员:吴彬彬

工会一组(行政教辅)小组长:廖星

工会二组(政府管理法治所、法律文化所)小组长:陆强

工会三组(法理所、刑法所、环境法所)小组长:周俊光

工会四组(民商法所、经济法所)小组长:龙燕燕

工会五组(国际法所、诉讼法所)小组长: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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